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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指认 (第1/4页)
“开始了。” 清晨时分,李昂和诸多长安市民一起,站在大理寺外,向内张望。 他还是来看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了,一方面是因为乌十七的恳请, 一方面则是因为之前苦境莲的变化。 在虞国,大理寺和刑部均有掌管司法之权, 大理寺相当于最高审判机关,专门负责朝廷官员犯罪以及发生在长安的徒刑以上的案件, 刑部则负责处理普通犯人,并对大理寺徒刑、流刑程度以上的案件,进行复核。 如果发生涉及政治、涉及冤案的重大案件,那么御史台也要掺和一手,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加侍郎,以及御史中丞共同会审。 虞国将案件分为五等,对应五种刑罚,分别是鞭笞、击杖、有期徒刑、流放、死刑。 由于这起案件死了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有期徒刑起步,直至死刑。也就是说必然要到刑部复核。 本来按照虞初规矩,如果是死刑级别的案件,是需要交由皇帝复核,以显示虞国对死刑的审慎、对人权的关怀。 但几百年下来,虞国人口不断膨胀,死刑案件越来越多,皇帝一个人根本审核不过来。这条规矩也就逐渐没人提了。 哪怕是死刑,也到三堂会审为止。皇帝不会轻易过问,或者干涉案件导向。 啪嗒。 两名高大魁梧的大理寺差役,将穿着囚衣的聂石磊,沿着走道拖了过来。 他们捏着聂石磊的双肩,用力按下,逼他跪在坚固石砖上。 “砍头!砍他的头!” “杀了他!” “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 大理寺外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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