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靠摆摊_第84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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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章 (第2/4页)

也不是不可能啊。咱们捡蘑菇,阿爷每次都给咱们一贯银子。一年两回,夏花今年才十二,距离她十八岁出嫁,还有六年时间。你至少能攒十二贯。只要你舍得把这些钱拿出十贯,夏花就能嫁进好人家。”

    陆氏微怔,许氏却是双眼放光,是了!他们还真有可能攒到十贯。

    晚上,张婆子回来,许氏把今日媒婆上门给夏花提亲的事说了。

    夏花听到是为自己提亲,小麦色的皮肤微微泛着红。秋花握住她的手,捂嘴偷笑。其他孩子则冲她挤挤眼睛。

    得知是徐兴旺家,张婆子直接将筷子重重搁到桌上,“我呸!就凭他徐家,还想娶我们张家的媳妇!我就是让夏花在家当老姑娘,也不能同意。”

    为什么陆氏听到徐兴旺家会那么失态,张婆子又为什么会看不上徐家。都是有原因的。

    第44章

    《宋刑统》中规定, 如果出嫁的女儿被休弃或丈夫去世且没有子女,且未曾分割到夫家的财产,回到父母家后如果父母去世无子, 那么这些出嫁女将享有与在室女相同的继承。这表明在宋朝的法律框架下,出嫁女在特定情况下有责任和义务赡养父母(1)。

    除去特殊情况, 这古代女子嫁人后就是泼出去的水, 无需赡养父母,也没法给原生家庭承继香火。

    百姓养孩子不是因为爱, 这些人自打出生起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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