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74章 扬眉吐气 (第3/5页)
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孙兰和她婆婆两个人。 按照继承法,孙兰获得了四分之三的继承份额,她婆婆得到四分之一。 至于她丈夫的jiejie和哥哥,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孙兰和婆婆经过几番交涉,最终达成协议。 她丈夫留下的大部分现金以及多套房产,都由婆婆继承。 而孙兰则是完全继承了明兰餐饮公司。 明兰餐饮,是孙兰和他丈夫一起创办的。 孙兰的娘家,在公司创立之初,提供过巨大支持。 原本,孙兰就握有公司一半股份。 丈夫去世后,另一半股份,孙兰可以继承四分之三。 她婆婆相当于可以继承公司总股份的八分之一。 按照当时的市价,公司八分之一的股份,价值在四千多万。 而孙兰丈夫留下的现金加房产,价值超过七千万。 所以,当时遗产分割时,孙兰是有些吃亏的。 但孙兰认为值得。 因为她收获了公司完整的控制权,可以不受任何掣肘的管理公司。 遗产分割完毕后,孙兰和婆婆的关系,逐渐疏远。 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走动走动。 自从丈夫去世,在孙兰的领导下,明兰餐饮取得了长足进步。 从公司向集团化迅猛发展。 不到两年时间,明兰餐饮取得了爆发式发展,市值快速增长。 这种情况,引起了某些人的异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