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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的错误,由我结束 (第6/11页)
信仰,不寄托于信仰而存,他的定义,简单粗暴地来解释,大概就是单一的存在。游离于天地间,或者被封印在神话传说中的某处角落,却能通过“神降”的方式,“接引”到他们。 这是一种破坏秩序的行为, 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招致大祸,天知道最后到底会召出来个什么东西。 不过很多年以来,这样的大祸,虽然有,但并未发生过多少次,在古籍上的记载也很少。 原因,是规格限制。 神降仪式的规格,是需要准备的。 规格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你请下来的“神”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 这里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上的准备,其实物质上的反而是简单的,甚至大部分材料都能直接用钱可以买得到,哪怕是“圣器”; 规格的高低,是和仪式主持者的能力挂钩的。 仪式主持者的能力越强,神降仪式的规格就越高。 而能够拥有举行高规格仪式能力的人,基本都只存在于正统大教会之中,因为只有正统大教会,才能获得这方面的发展。 小教会的神官,举办一样的神降仪式,能召唤下来一片光辉就已经算是极限了,甚至得为此感激涕零。 而大教会的神官,召唤出神迹都是很正常的事,更往上的大祭祀或者大主持,召唤下“神器”都是古籍上有文字记载的。 普通的“邪神”召唤仪式,最低端的,可以到“玩笔仙”,召唤出附近游离的弱小异魔,当然,就算是最弱小的异魔,哪怕没有杀人的能力,但也足以把普通人吓个半死了。 再往上,伴随着规格的不断提升,所召唤过来的异魔的实力和种类也会跟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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