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始社会风生水起_第156章 抗着火字大旗,出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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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6章 抗着火字大旗,出发! (第3/4页)

奴隶给抓走。

    大狗和阿毛分别拿着一个大旗,是用最柔软的长毛羊的皮做的,雪白的皮上,用鱼骨针,穿着细绳秀出来一个大大的“火”字和“王”字。

    这是族里的族旗,为了出发吴浩特意让莉绣出来的。

    大旗一展开,迎风飘扬,很有架势。

    “火”为族旗,“王”为吴浩自封的称号。也经过大家的一致认可,称吴浩为火族王。当然大家现在还是习惯称吴浩为族长。

    只有五十人的部落,离吴浩称王称霸还远着呢。

    而狼毛的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将军旗。用的是一块三角形的羊皮做成的,上面大写着一个“右”字。

    当时定字的时候吴浩纠结了很久,很多什么将、侯之类的很威风,又不太适合,写姓吧,又都姓火,无法区分狼毛和壮熊的队伍。写名吧,我去,“狼”和“熊”字太多笔画了,根本绣不出来。

    最后,吴浩干脆就按左将军、右将军之名来命名,两个队分别为左军队和右军队。简单方便。

    关键是字笔画少,好写!

    这次是狼毛的队伍跟出来,所以打的是右字军旗。就是穿的衣服上在胸口位置,也都绣着一个右字。

    这也是后来的规定,两个军队以“左”“右”为字。大狗和阿毛则是“卫”字。达的六人绣的“农”和“工”字。应和莉绣的是“医”。而麻叶队里的人绣的是“农”和“综”字。

    简单地换了个称呼,把整个族人的档次都提高了起来。

    只是族人并没有太多的感受,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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