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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郑森的不解 (第3/4页)
不在亚洲地区向郑芝龙俯首。 荷兰人每年需要缴纳给郑家,12万荷兰金法郎的过路费。 这个时期的法郎含金量准确数据我没找到,年代朝后的金法郎有两个版本,产自十七世纪末的金法郎含金6.45克,十九世纪为3.5克。 也就是说,就算按照后来的金法郎计算: 称雄全球的荷兰人,每年需要向郑芝龙交纳0.774吨或0.42吨黄金。 请注意,这是黄金。 若是还不清楚这个数量的威力,有个对比数据:我国2012年黄金储备量为1054吨。 这就是现今掌握了一半运输(海盗势力)环节后,郑家的威力。 为什么是一半呢? 因为两广尤其是佛山、潮汕一带的走私商们,是宗族的形式,素来民风彪悍悍不畏死。 他们自成一体,并不买郑芝龙的账。 …… 按理说郑家如此强悍,未来的国姓爷,怎么会出现在钱谦益这个官场不如意人的府上呢? 这个问题就值得推敲了…… …… 夜已深沉。 郑森醉醺醺的走出了钱家府邸,钱谦益亲自将他送出门外。 “老师就别送了,学生无事。” 郑森浑身酒气逼人,冲着钱谦益作揖道。 “也罢,大木自己小心些,记得多绕些路,而今我这府上……” 钱谦益苦涩的一笑。 身畔,艳丽少妇柳如是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挽紧了他的胳膊,语音恹恹: “是啊,我们而今不受待见,大木别牵扯进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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