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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南疆都护府 (第4/6页)
这样一个官职。 如此重要的官职,当然不是免费的。 其中的条件之一,就是每年都要向朝廷进贡,也称岁供。不仅如此,如果没有一定的名望,就算是领主想进贡,朝廷接不接受,还是两说呢。 欧阳朔选定的朝廷,自然就是大理朝廷。 毕竟,他的廉州侯爵位,就是大理朝廷敕封的,算是有些渊源。 决定之后,欧阳朔就要选定一位使臣,代替他前往大理,面见当朝皇帝,阐明缘由,谋取一个官职。 按欧阳朔的意思,理想的官职是南疆都护,进而组建南疆都护府。 不得不说,他的胃口实在太大。 “都”为全部,“护”为带兵监护,“都护”即为“总监护”之意,系一域之最高长官。南疆都护,即为南方地域的总监护。 南疆啊,其包含的地域可就大了去了。 欧阳朔的用意,自然是想一步到位,在正式立国之前,就一直沿用“南疆都护府”的架构,免得经常更替,造成政务上的混乱。 前世,帝尘他们,无一不是先谋求一个地区的节度使职务,比如宣化节度使、荆州节度使等,先组建起节度使府,再慢慢地一步步晋升。 哪里像欧阳朔这样,想直接就一步登天。 仅凭大理朝廷,恐怕无权授予此职位,必须要同样位于南方的泉州朝廷一起同意,此项任命,才有可以通过盖亚的审定。 这就更加难了。 好在山海城跟泉州朝廷,还有几分香火之情。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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