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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4 (第3/4页)
退成。 为什么呢,因为他找错了店家,明明是服装店铺买的东西,他找鞋店店主去退。 店主跟秦大志解释了不下十次不是他这买的,秦大志依旧坚信那是店主的托词,不懈努力地在聊天工具上对店主进行狂轰滥炸,差点把店主气疯。 结果反而被店主投诉…… 这是其一,再说说秦默家的猫。 基本上是个人都知道猫尾巴是不能摸的。 秦大志不但摸得爱不释手,还攥在手心里撸来撸去。 黑尾连挠带抓加咬都没能让秦大志把狗爪子拿开。 于是当天晚上黑尾就拉肚子拉到发高烧了…… 秦默真心觉得,有蓝和秦大志在,黑尾的小命迟早有点交代在这儿。 而且,这个秦大志不仅胸无大志又时常犯二,还特别邋遢懒惰。 衣服可以十几天不换穿同样的头发可以一星期不洗,吃完饭把空盘子放水池里都不愿意。 更有甚者,明明垃圾桶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秦大志用完纸巾还随手扔——扔地上。 秦默家是有女佣的,繁重的家务都是女佣做,可就连小小的举手之劳秦大志也不乐意做。 没志气、缺心眼儿、懒惰又邋遢。 这就是秦默对秦大志这个人的总结。 每天吃早饭的时候,秦默坐在秦大志对面,时刻都有把这混球从窗户里扔出去的冲动。 老实说,秦默这辈子都没见过像秦大志这么……差的人。 他觉得他快要不能忍了,快崩溃了。 终于,一次和刑毅打电话的时候秦默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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