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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3/4页)
爪子拿开。 于是当天晚上黑尾就拉肚子拉到发高烧了…… 秦默真心觉得,有蓝和秦大志在,黑尾的小命迟早有天交代在这儿。 而且,这个秦大志不仅胸无大志又时常犯二,还特别邋遢懒惰。 衣服可以十几天不换穿同样的头发可以一星期不洗,吃完饭把空盘子放水池里都不愿意。 更有甚者,明明垃圾桶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秦大志用完纸巾还随手扔——扔地上。 秦默家是有女佣的,繁重的家务都是女佣做,可就连小小的举手之劳秦大志也不乐意做。 没志气、缺心眼儿、懒惰又邋遢。 这就是秦默对秦大志这个人的总结。 每天吃早饭的时候,秦默坐在秦大志对面,时刻都有把这混球从窗户里扔出去的冲动。 老实说,秦默这辈子都没见过像秦大志这么……差的人。 他觉得他快要不能忍了,快崩溃了…… 终于,一次和刑毅打电话的时候秦默爆发了,“我真想把这小兔崽子给剁了。” 刑毅听着秦默咬牙切齿的声音,不厚道地笑了,“你跟他说说,让他改。” “我怎么没说?”秦默又不是没提醒过秦大志,“他每次都一脸内疚地跟我说下次注意,但转身就把我的话忘在脑后了。” 这要是秦默的手下,他早就让对方有多远滚多远了,可谁让清官难断家务事,有着一层亲戚关系,事情就复杂得多。 再说,让秦大志住下是老爸的意思,他肯定是不能赶人的。 刑毅咋了咋舌,“你是不是觉得很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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