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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理由说来听听 (第2/4页)
知道能有这样的待遇都是沾了阿爹的光,包括顾城和玉娘等人,时隔十八年尚有此等影响力,足见他当年风光。 “赔罪就免了,实不相瞒,两位大人应该明白我的来意。” 她径直切入正题。 那两人对视了眼,吴大人点头道:“沈大人事先说过了,姑娘既是素大人的掌上明珠,又能侦破宋公子的命案,想必能耐非凡,还请还我们二人清白。” “强行按字画押实在不是我们的主意。” 另一位蓄着八字胡的推官忍不住委屈,“太守大人非要亲自审理,强行插手,我们人微言轻,哪里阻止的了。” “审讯时你们在场?” 素娆问道。 “自然是在的,提审人犯及录问时必须有推官在场,入狱时都要记录在册,以供日后汇入卷宗存档。” 另一个蓄着八字胡的推官答道。 “不过……” 吴大人在旁补充道:“当时的案件情况是,玉娘浑身是血留在命案现场,而与其有私情的镖师石毅逃离宋府不见,作为最大的嫌疑人,缉拿他们理所应当。” “考虑到石毅先前私闯宋府,几次三番要将玉娘带走,玉娘也的确准备同他一起离开……他们始终不肯承认,宋大人就用了刑。” 说起用刑也是符合章程的。 官府查案抓了嫌疑人,向来都是二话不说先打一顿板子以作威慑,之后才问案断狱,许多人往往扛不住刑罚,为了少受折磨宁愿一口认罪。 冤假错案往往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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