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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凌晨里各排换装 (第2/9页)
型的枪身机构,使其非常结实耐用,实在没子弹了,倒着拿起枪,直接往敌人脑袋上砸也能起到不错的攻击效果。 这也引出了该枪的两個问题:一是重量太重,二就是造价太高,即便是后期简配又简配的版本,其造价也几乎是M3黄油枪的两倍了,即便是富裕的老美也大呼受不了。 同时,子弹初速低,穿透力较弱的问题,也注定这只枪只能用作近距离战斗,即便是中距离的对射也有些力不从心。 当然了,从实战的情况来看,汤姆逊即便是在近战上,相对于M3黄油枪也好不了太多,甚至在美军的口碑中,还不如M3黄油枪,毕竟它的故障率和保养的难度,也是远高于M3黄油枪的。 只是,这个在美军中常有的问题,在志愿军中显然鲜少存在。 原因很简单,在美军之中,这不过是一把枪而已,跟BAR和大八粒一样的制式枪而已。 可在我军之中,这可是最为精贵、好用而难得的枪啊! 这么精贵的枪,志愿军只会给真正的精锐使用。即便保养再复杂,作为精锐自然也是都不是问题。同时,这么精贵的枪,拿到了的战士,都恨不能一天保养三次,故障率自然也就被老美低上了许多。 因此,汤姆逊在我军战士们之中,那是有口皆碑的好东西。 余从戎自然也不例外,擦了擦嘴边流出的口水,想到梅营长刚刚让自己挑武器的承诺,没有丝毫的犹豫,余从戎当即就把挂在脖子上的黄油枪给拿了下来,随即便将汤姆逊给挂上了脖子。 重还是有点儿重的,不过加上几个弹夹的重量,也刚好可以和背后的BAR机枪平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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