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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重逢 (第10/44页)
在德里。它。 比尔突然觉得它就是第七个;它可以和时间互换,扮成他们的模样,扮成许许多多被它吓死的人的模样想到它也许就是他们自己是最可怕的。有多少我们被留在这里?有多少我们还未离开它所寄居的蚕食生命的下水道、阴沟里?因此我们才忘记了过去吗?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部分永远没有未来,永远不会成长,永远不会离开德里?是这样吗? 他从任何人的脸上都得不到答案这些问题又被硬梆梆地扔给他自己,所有这些想法都在短暂的几秒钟内闪过比尔的脑海。 理奇多杰,向后靠在墙上,笑着打破了那段沉默。“哦,天啊,看看——比尔邓邦亮光光的头顶。你用发蜡擦头发有多久了,老大?” 比尔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脱口而出:“滚你妈的蛋,臭嘴。” 一阵沉默之后,满屋的人哄堂大笑起来。比尔走过去跟大家—一握手。此刻虽然他心情沉重,但是仍然感到莫大的安慰:回家啦。再也不走啦。 3 麦克为大家点了酒。好像是为了弥补先前的沉默,一时间每个人都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贝弗莉告诉大家她嫁给了一个非常优秀的芝加哥人。那人改变了她的一生,把对裁剪一窍不通的她改造成一个成功的时装设计师。艾迪在纽约拥有一家豪华轿车出租公司。他们都知道比尔和班恩在做什么,但那也是直到最近才把建筑设计师班恩、作家比尔与他们童年的伙伴联系在一起。理奇在加利福尼亚做电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据他所说人们称他为“千声之人”比尔挖苦他:“天啊,理奇,你的各种声音都是那么难听。” “奉承对一个人没有任何好处,先生。”理奇傲慢地回复他。 “图书馆还是那样吗?”班恩问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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