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犯罪现场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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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4/4页)

么私人关系上的联系。大致可以推导出,凶手与死者之间,并无实际的联系与恩怨,而是出自他独特的目的选择。

    二、通过女死者判断,罪犯的犯罪行为,是递进式的。先是开枪杀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刀枪并用。然后,脱掉衣服,将木棒塞入下体,等侮辱女死者尸体的行为。可能是有目击证人的关系,最后一起案子,凶手只得匆匆逃离现场,所以还没有来得及侮辱尸体。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这一次,‘他’会怎么做。细节越多,透露出来的东西,就越多。比如,之前的血木棒。在欧美文化中,血木,往往是制造十字架的材料,具有一定的特殊含义。

    而连刺对方几十刀,这种行为,是带有发泄与泄愤性质的,本就非常疯狂,尤其是在无冤无仇的情况下。可见,凶手对情侣,尤其是女性的刻骨仇恨与敌视。

    三,就是洛佩兹所说的,凶手熟悉地形。我要补充的是,他应该还熟悉司法系统的cao作模式与反应时间。

    四,所有受害者的财物,都没有丢失。”

    陆沅离停顿了一下,道:“那么,综上所述,1、凶手是本地人,至少居住多年,非常熟悉当地地形。

    2、凶手应是男性。驾驶、刀具、枪支器械使用技术都很熟练。

    3、凶手的原生家庭,条件不错,至少他的成长环境里不缺钱。

    4、幼年时,他应该受过某种程度的心理创伤,比如……父母离异或母亲出轨。也可能,这两点之间,具有递进关系,因为母亲出轨,而导致幸福的家庭完全破裂。少年时,有不愉快的恋爱经历,曾被人严重背叛。最近,再次出现了类似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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