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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4/4页)
尽管我害怕,甚至再回学校读书权当娱乐——他缺乏那样的人生体验。 可事实是,他存在以后,庸俗的日常里就有了那种不存在的长久,长久的乐趣。 当然不是不会腻味,毕竟他真的话少,又总能看穿我。他一无聊就看书好像成了习惯,而我一无聊就缠着他教我。 其实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学习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 我想过的万千中对抗孤独的方法里,最后只有它勉强能通过。可我一个人常常觉得疲惫,当初很长时间里,我过得都是颠三倒四的。 他给我矫了过来。也没做什么,只是带我出去玩,还是那种必须早上去的。我不知道他怎么能找到那么多地方。 他说因为离开你的那两年我也很无聊,那时候既自由又不自由,去了很多地方,想方设法的找乐子,可最后还是无聊,无聊得不行了就偷窥你,你过得更无聊,但我觉得还算有意思。 我说你难得跟我告白,还那么婉转。 他忽然问:要场婚礼吗? 我说啊? “补给你。” 我在呆愣中意识到,无论是多么脱俗多么自我的人,在面对爱的人的时候都是庸俗的,因为你想给他所有的完美,想要所有完美,不论是你自己眼里的,还是别人眼里的。 你在不在乎、他在不在乎旁观者这时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完美是说,从目的到结果,从主观到客观,从自己的世界到所有人活着的世界。 你想要,尤其是他给的。 也想给他,那好像本身就很幸福。 这大概是为什么我突然能不无聊的活着,因为对所谓的一生挚爱,我想要的太不简单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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