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1 (第4/4页)
眼线,直到前几天才把小家伙给领回叶家让叶老过目。而且还顺便捎上了王少爷,虽然不是娶媳妇吧,给长辈敬个烟、端个茶还是要的。叶老爷子虽然当场还是没同意他们的事情,不过对曾孙子还是和颜悦色地留下来了。 据说叶老爷子点着叶迺玺的脑门直戳戳:“连代孕都搞了,你怎么就不能找个女人过呢!” 陶璧可以想象叶迺玺铁板一块的样子,这家伙从小就是特别有主意。 都是歪主意。 陶璧琢磨着陶老的口气,看样子虽是没同意,但离默认也不远了,不由在心里给了叶迺玺一个拇指。 又想起一个多月前自己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小孩,要就真是叶迺玺的儿子的话,只怕叶老是要打从心里宝贝着的——跟叶迺玺小时候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陶老爷子看他沉默地站在一边,知道他跟叶迺玺关系铁,因此也不再多说。毕竟这种事情连血缘嫡亲都劝不动的话,做兄弟的其实也就只能看着而已。 陶老爷子抽了根雪茄出来——就是陶璧从艾德温那里淘来的——放在鼻子下面闻一闻。 “你知道男人为什么喜欢雪茄吗?” 陶璧没想到他爷爷竟然问了这个问题。思索了下便道,“哥伦布在探索新大陆的时候,在古巴发现了当地的土著人利用棕榈叶或车前草叶将一种干燥的草叶卷起来抽。他们对这种当地特产的植物草叶十分有兴趣,并见到那些印第安人把叶子晒干后燃烧吸取其烟非常享受。于是就把这种植物的种子带回去大面积种植,将其主要的叶子卷成雪茄,剩余部分则制成香烟和其它燃烧烟草。抽雪茄就渐渐成为了欧洲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