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大学_第170章 赵启学对农业的看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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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0章 赵启学对农业的看法 (第4/4页)

他经营者的股份了。即使可以将农民承包的土地作为入股的股份,这个价值怎么进行判断,不可能按照一定年限的租金进行约定吧,这样农民的股份应该非常的低,而且这个年限也非常不好确定。如果种植项目经营不善,这些土地又该怎样进行处理?”

    赵启学说道:“洪辰章,你自己就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这个问题得你们自己想办法解决才是,怎么向我们非法学专业的人提问?至于你提出的问题,也不是不好处理,‘法无禁止皆可为’,不用刻意去找相关的法律依据,或者创造法律依据来对此行为加以保护。只要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是法律禁止的,也不有违社会的道德,都是可以去做的吧,法律是为了限制人们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惩戒违法犯罪的人的依据。”

    “将土地进行种植经营的股份,股份所占的比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各方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适当考虑一下当地农民的利益。最好不要将股份的约定一开始就固定死了,最好留有一定的改变的条件,各方根据经营效果进行调整,特别是经营者要懂得分享自己的利益,否则可能还会产生矛盾的。土地年限的问题就不用进行约定了,土地就在那个地方,没有人可以带走的,如果经营失败,土地当然归还当地的农民所有。当地的农民重新获得土地后,他们怎么进行处理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和经营者没有什么关系。好了,各位同学还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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