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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3/4页)
算了,看他这么开心,今天就释放身心,下次再炒吧。 凌绪随意坐在高脚凳上,一脚翘在杠上,一脚踩地,手里拿着两根木棍颇有几分架势。游戏开始后,他有力的击打更是吸引了不少人驻足。 几乎没有错开节拍,而且敲打的姿势很熟练,让我想起他高中时在校园艺术节上的表演。 他曾经和同学组过乐队,他是鼓手。尽管只担任了一年不到,可是因此收到不少情书,尤其那时候他已经减肥成功。学校礼堂,明亮灯光,抒情摇滚,加上清爽帅气的外型,这个学生自发组建的乐队满足了同校少女的所有幻想。 我也不例外。当很多女生把目光投向拥有低音炮的主唱时,我的注意力全在后面认真打鼓的凌绪身上。为了帮他们的乐队应援,我甚至逃课去看演出,还用零花钱买相机就为了将少年们青春的身姿定格纪念。 当然拥有最多静写真的人是凌绪。 时隔太久,以至于我都忘了他也有意气风发的时候。直到现在,即便他敲打的不是架子鼓而是搞笑的游戏鼓,模样也不如18岁那般稚嫩青涩,可我移不开视线。 趁音乐结束前,掏出手机录了段他打鼓的视频。少女心泛滥的程度,和十年前有得一拼。 他不算太嚣张,玩了一轮就让出位置,来到娃娃机面前向我自夸:“哎太久没打,都有点生疏。幸亏我的技艺尚在,怎么会有我这么节奏感强烈的人?差点没把自己帅哭哦,你有没有被我帅到?” 我敷衍地狂点头。他自夸的时候绝对不能接话,不然越来越起劲,夸一小时都不嫌累。 趁他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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