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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事了拂衣去 (第4/6页)
己有救命之恩,拼了性命都要完成的任务既然失败,那么这个任务就由自己来替孟子墨完成。 甄煜江和郎申水当然想不到孟子墨逃脱之后,就在边上竟然还潜伏着秦逍。 秦逍是少年人,可是少年人也自有少年人的狠劲。 一旦决定的事情,秦逍便会迅速冷静,竭力去完成。 他偷偷靠近两人边上,在郎申水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如同豹子般猛地冲上去,手里拿着红叶赠送的鱼肠刺,瞄准了郎申水的喉咙,干脆而果断,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一击致命! 秦逍刺杀郎申水,拔出匕首,下一个目标便是甄煜江。 甄煜江处处与都尉府为难,上次御赐佛像事件,差点要了孟子墨的性命,而且郑屠户一家被害,固然是郎申水一手策划,但如果没有甄煜江的允许,郎申水自然不敢派人行动。 走狗既死,主凶当然也不能留。 只是甄煜江不似郎申水那般只是个纯粹的文人,练过些拳脚功夫,反应也比较快,最重要的是,秦逍刺杀郎申水出其不意,待再要杀死甄煜江的时候,甄煜江便已经有了防备。 虽然斩了甄煜江一只手,还划破了他半张脸,终究没有能杀死他。 在巷内秦逍喘着气,这时候发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后怕还是因为杀人之后的反应,这时候也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都是冷汗。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出手的时候,秦逍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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