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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去年的两件事 (第4/7页)
那边回答说还是个未知数,要过三审核的,这是程序。要三审通过才能排上出版日程。 三审就三审吧!反正在哪个出版社都是要审核的,这大家都理解。 不过,后来,一看到那边传过来的出版合同,黄昏气坏了。 这简直太伤害人的自尊心了。 台湾那边出版的书籍主要是直接面对租书店,各大出版社都有自己的铺书渠道。租书店的书有一个很大特点,纸张特别厚,宇印得特别大。厚厚地一本小说。其实就真实内容而言也不过六万多字而已。不象大陆这边,一本正统出版的书籍,怎么着也得有二十来万模样。比如射雕英雄传一共百万宇不到,大陆这边四本就出完。到了宝岛同胞手里就要被活生生地拆成十多本。无它,唯利益趋势耳。 这还可以理解。 合同是这样描述的。 黄昏先要交十二万宇的稿子,这宇数可以出两本。这两本书的稿费还不立即支付,要从第三本开始才一本一本地付钱。直到书出完。稿费才能拿完。而且,编辑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效果随时决定,这套书是否在情节上做出大调整或者断尾。 这样的合同对一个新作者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妥当。 问题是,黄昏本就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物。帘气得不行。他知道自己手中这几本书地价值。现在被人当成大白菜摆在地摊上贱卖,简直就不能容忍。 他也懒得再理睬那个编辑。对于来自台湾的出版社他也敬谢不敏。 后来,黄昏的书一直没在台湾出版过,虽然根据他小说所拍摄的电视连续剧在那边红得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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