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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年代糙汉文之娇妻给我爬(二) (第3/4页)
真要是再娶了一个沈春红那种,他儿子绝对要气死在对方的手里。 说来也奇怪,那陶秀梅虽然长得瘦瘦小小的,但是,整个人却有无穷的力量,嫁到王家之后,什么都没嫌弃,伺候婆婆cao持家里,那是件件都做得完美。 王富贵本来就是一个会疼媳妇的男人,虽然心不怎么细,但是,看着女人娇娇弱弱地干着活,这心里心疼得不行,便开始了想挣钱的路子,先是走村串户收鸡蛋来卖,存到钱之后,就慢慢开始支起了小摊卖着吃食,慢慢一步步开起了店,到后面,一步步拥有了自己的厂。 可能是被沈春红这个前妻伤得不轻,加上陶秀梅是个好性子好相处的,他对着第二个妻子耐心很足,挣到的钱都交到媳妇的手里,两人出门的时候,肯定都是牵着媳妇的手。 就算是到了老年,都还是两个人牵着手散步逛街。 要说他后半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某次和陶秀梅饭后出去散步时, 遇到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被别的捡瓶子的婆子抢塑料瓶推倒在了地上,他一时心善,看到那老婆子摔断了腿,就让身边的助理送去了医院。 后来,从助理口中得知,那竟是当初和自己离婚的前妻沈春红。 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想着破镜重圆。 顿时,王富贵就气得不行,让助理从医院回来,不再管那沈春红的死活。 同时,心里也怄得不行:自己怎么就手贱,怎么就救了那沈春红呢? 留着她在大街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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