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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1/4页)
检方脸都有些绿了。他们起诉这起案子,一方面是时间太短,很多证据并没有吃透,另一方面是一开始的策略就有些问题。 他们以为郝玫会紧咬着警方始终没有找到杀人凶器这一点上作文章,以间接证据不能定罪为由展开辩论,一直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准备。未料郝玫不按常理出牌,把他们庭上出示的证据质疑了个底掉,让他们哑口无言。 郝玫在庭上播放了两段视频资料,解释道:“这是我当事人小区安装在门口的监控探头,可以看到,在案发之前的1月4日中午12点03分,我的当事人进入小区,之后在案发后的1月5日中午12点23分走出小区。我查阅了这段时间内进出小区所有的监控,并未出现我当事人的身影。小区只有一个出口,也就表明这段时间内,我当事人并未出过小区,因此,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 检察官反驳:“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小区是个老式小区,围墙只有2米高,犯罪嫌疑人又身强体壮,完全可以翻墙出去,实施杀人后,再翻墙回到小区。” 郝玫早有准备:“的确可以这样解释,但如果我的委托人翻墙进出的话,势必会在小区的围墙上留下痕迹,可检方提供的证据中,我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这并不是宁非办案疏忽,实际上宁非查看过小区的监控之后,就派人去提取痕迹证据了,只可惜他在小区四周的围墙上并没有找到周秘攀爬过的痕迹。 检察官:“可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一直待在小区房间里。” 郝玫唇角微扬,笑容中殊无暖意:“想要证明我的委托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寻找证据是警方和检方的责任,若你们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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