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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2/3页)
评定出的结果是:卫旭蕾为七号主犯,钱红梅为八号主犯,曹蓉为九号(也就是最后一号)主犯。 至于中间三人离校时间相同,又显不出作用的主次,确定次序要困难得多。但办此要案的审讯人员都是“人精”,经过一番推理居然也还原了事实。具体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先将大大咧咧的张丽颖排为末等,然后再分陈韶湘、石敏的高下。本来论两女犯的素质,很难继续区分,然而逃跑时两人的不同安排,却泄露了天机。审讯人员发现,除高瑾外向西路逃跑的各女犯地位都高于向东路逃跑的,相对而言向西路逃脱概率确实大于东路。加上携带一整套开镣工具的钱红梅也在西路,审讯人员断定,如杨惠娟被劫出肯定被安排在西路逃窜。显然高瑾的安排原则是牺牲自己和能力稍差一点的成员,增加杨惠娟及另几名团内“精英”逃脱的概率,争取整个团队死灰复燃(审讯人员分析到这里,不能不对这个恐怖团伙心存几分敬意)。这样就得出编在西路逃跑的陈韶湘,地位要高于编在东路逃跑的石敏的结论。定陈韶湘四号主犯,石敏五号主犯,张丽颖六号主犯,也就毫无疑问。 听完因公务繁忙,刚来参见的部下们的这些汇报,李哲原不觉为心中一道难题获解而高兴万分。为了让“九美”的入狱仪式办出新意,他别出心裁地想出按等级给她们戴镣铐的“创意”来。但担心的却是时间紧迫,能否凭一己之智准确分等。现在这些聪明的部下为将来办案的需要,已将此事办妥,他李哲原当然喜欢。 接下来的事就是确定各名女犯所戴镣铐种类和数量了。“九美”所戴的镣铐总数不能超过杨惠娟的“十大件”,是一个总的原则。在此原则下,作了这样的具体安排:一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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