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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第1/3页)
章:其一,高瑾三人必须遵照监规,各自重新钉上配给她们的死镣。其二,金银镣铐须由狱方统一管理,根据“十美”申请的先后顺序,按计划决定由谁配戴。其三,警方是把金银镣铐作为出庭物证(其时绣樾电视台尚未同意捐赠)才带回汉都的,为此必须爱惜使用,不可故意破坏。“十美”认可了第一、三条,却坚持金银镣铐并非刑具,而是供大家苦中作乐的“玩具”,想不想戴、想什么时候戴,都应由她们自己做主。经过一轮“艰苦谈判”,李哲原终于同意废止第二章约定,将两套金银钥匙中的一套交给“十美”自由支配。 借着一股新鲜劲儿,当日下午大家便簇拥着高瑾、石敏、钱红梅来到刑具室。“欣赏”过三人先后被钉上和大家同一款式长链死镣的例行“仪式”后,众人争先恐后要求“试戴”金银镣铐。按级别,黄金联体镣铐肯定非杨惠娟莫属。然而考虑到身上已负有14.5公斤的份量,如再加上30公斤,存在没有力气走回牢房的可能,为不影响自己的英雄形象,最终她只选择了钱红梅“缴”来的7.5公斤重金脚镣。这样,气宇轩昂地将最高“荣誉”黄金联体镣铐戴回牢房,就成为维护“十美”集体荣誉的“政治任务”。经过“友好磋商”,这一光荣任务落到了卫旭蕾身上。她年轻健壮,原有死镣只有7公斤,应该有能力承受这30公斤。按同样原则,由负重量最小、同样身强力壮的曹蓉,承担了戴白银联体镣铐的重任。 回牢房的一路上,这支十人组成的小队伍,按拖着黄金脚镣的杨惠娟走在首位,被高瑾与叶琼璋搀扶、怀揣沉重的黄金联体镣的卫旭蕾居于中间,由夏晓倩、陈韶湘帮助、身披沉重的白银联体镣的曹蓉走在最后,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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