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56 (第1/3页)
分顺利,准时于6月6日凌晨2时向杨惠娟发出了安全报告。 当然,这同时也意味着到了杨惠娟等七位姑娘该回监狱的时候了。信守诺言的她们全体放下了武器,穿着早已换好的常规服装迎向镣铐,迎向囚车。 镣铐全是从两名“女镣铐推销员”身上取下的,标准制式、人各一套、长幼无欺。材质一律是薄薄的、却异常牢固的不锈钢,轻便易携,戴上后不嫌沉重。组成部分均有脖铐、手铐、腰铐、脚镣和脚趾镣五部分,却又各自独立成套,根据各人情况决定是否使用中间铁链相连。这种“人性化设计”给陈韶湘和张丽颖带来了好处,身负重伤的陈韶湘,只在脚踝上象征性地套了副仅重1公斤的轻便脚镣,就被担架抬往医院去做根治性手术。张丽颖因右手受伤也免戴了手铐,她的脖铐直接用细不锈钢链联到了腰铐上。 没有受伤的五人当然不能享受此种优惠待遇,她们是必须全身披挂回牢房的。为了提高戴镣效率,又有三名女狱警上来“火线增援”,五名女警除一人“照料”陈韶湘和张丽颖外,其余四人分别“包干”了叶琼璋、夏晓倩、卫旭蕾、曹蓉四位姑娘。只有圣洁的杨惠娟她们不去染指,按照本人意愿,她的镣铐将由李哲原来为她上。 在当杨案专案组长时,李哲原目睹过无数次对杨惠娟的上镣、开镣,然受限于领导的身份和男女授受不清的观念,他从没亲自给杨惠娟上过镣,今天可谓“大姑娘坐轿头一回”(其实,真正的大姑娘应该是杨惠娟)。从何处着手戴起呢?李哲原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常规戴法,先从脚上的脚镣、脚趾镣戴起,然后到腰铐再到手铐,最后锁脖铐。这种戴法在戴脚镣时女囚上身并无镣铐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