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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第4/5页)
指了下客厅一角:“不挡路就行。” 按理说他应该搬去书房然后再签名的,可安景不想楼上楼下的折腾,都是在客厅签名。 安景再次感受到了自己和晏启离之间力量得差距。 搬得他胳膊痛腰酸的几大箱书,晏启离轻轻松松就解决了。 望着不费吹灰之力的晏启离,安景羡慕又眼红。 安景仔细检查了一下几箱书,确认没有问题后,在电视柜里找笔。 安景特意买了几种花里胡哨的笔,特意用来给书签名。 也存着希望读者看见各种鎏金闪粉的笔,知道他不是什么年过半百的老古板的小心思。 看着弯腰都费劲的安景,晏启离眉头皱紧又松开。 都这样了,也不知道这人在折腾什么。 就他们两人现在的关系,出于人道主义给他按按腰背,已经算北疆王善心大发。 晏启离也就随着安景折腾。 安景拥有许多小说作者的通病——拖延症,可他在某些情况下,又见不得积累的工作。 安景准备先把三百枚书签解决了。 需要写在书签的上的台词都是提前征集读者意见,提前和出版方敲定了的,安景只需要挑着写就行。 工作量不算大。 安景盘腿坐在厚厚的地毯上,趴在茶几上誊抄名台词。 晏启离扫了一眼,安景人长得清秀灵动,一手字却写的潇洒不拘小节,笔锋凌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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