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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多一门外语  (第1/5页)
    在得知奖励的时候,赵传薪是想留着那份真菌科技的。    如果要用在什么动物身上,他觉得,如果是一匹马那是比较合适的。    这年头交通非常不便利,骑马出行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如果是一只鸟,那也合适。鸟可以到处飞,可以侦查敌情,可以成为赵传薪的第三只眼。    他现在没有马,也没有一只鸟,所以准备先留着真菌科技。    可偏偏,一不留神被干饭给舔没了。    一条狗能干嘛?    如果是猎犬,那倒是可以打猎。可看干饭的体型,显然就不是什么厉害的猎犬,可能就一土狗。哪怕是洋狗,也是国外土狗。    现在咋整?    就指着它看家护院吗?    所以,啪,把日记本一合,赵传薪抱起了干饭,使劲的揉搓干饭的脸颊。    “你坏了我的大事,你这个狗东西!”    干饭:“汪汪……”    可赵传薪似乎听懂了干饭的意思。    “放我下来!”    虽然这是预料中的事,但赵传薪还是“虎躯一震”。    长这么大,没听说过谁能听懂狗语!    这么容易就学会了一门外语么?    他按照森林精灵教给的方法,集中注意力,问:“你为什么舔我手心?”    干饭:“好吃!”    好吧,还挺激灵的。    他不在和干饭对话。    这小东西明显脑袋还没开发完全,就像个小孩,除了吃和玩耍外,啥也不是!    而且,大庭广众的和狗对话,多少会让他显得愚蠢不是,没看那边有小屁孩在那偷笑么?    汉人虽然也养狗,但若是论对狗的亲近程度还得是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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