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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路修斯的画 (第8/9页)
变种,一旦入赘皇室,他的所有宏图大志都不复存在,哪怕是一只鹰,也都必须把自己活成金丝雀。 如果皇室从一开始就挑了一只金丝雀也就算了,可偏偏,为了维持皇室的威严,他们每一次,都会挑走最雄壮,最威武的那只鹰。然后用所谓的家族荣耀逼着鹰群和他们站在一起,联手折断那只鹰的翅膀,把他拴在笼子里,从此,永远不能飞上天空。 所以啊,对那只雄虫来说,或许就像是前世那些被卖到大山里的姑娘,好不容易逃了出来,自然不愿再与大山中的一切有任何交集,哪怕是自己生下的孩子。 嗯,不过这些问题在自己身上不存在,他人生的追求也不过就是找个地方混吃等死,就连读博,也是为了能优越一点混吃等死做准备。 “我一直以为雄父爱过我,爱过雌父,可那一天我才知道,雄父当年只是觉得应该对我们负责,他以为自己哪怕做不了好的雄主,至少也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可,自欺欺人终究没有好结果,”路修斯看进加西亚的眼睛,带了近乎于绝望的温柔,“奥兰斯帝国的每一代皇室,都留不住自己的雄主,雄主,您呢,您会在这个囚笼里,待上多久?” “入赘,真的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吗?我怎么觉得对你雄父而言,他介意的其实更多是‘入赘’这两个字?毕竟你的雌父们,对他应该也不差吧。”加西亚一手摸着下巴,微微皱眉,以自己为例,他这个乙方简直比甲方还像真大爷。 所以能让他气到抛夫弃子的,恐怕也就是“入赘”这个词了,但,至于吗? 这事儿真不能怨加西亚,他毕竟心理上还是一个小姑娘,他是真的不懂对那些男人或者雄虫而言,入赘到底意味着什么。他能理解他们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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