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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东印度公司与阅舰式 (第4/7页)
普遍高于荷兰人。并且公司董事会允许职员在公司的生意中跟投,在船上主动分出部分吨位供员工使用。英国人认为这能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捆绑在一起。 荷兰人则恰恰相反,董事会严禁员工以权谋私。这反倒造成了贪污与走私在亚洲盛行。山高皇帝远,阿姆斯特丹派人到巴达维亚路上得花8个月,倒霉的时候,还得花上18个月。荷兰人的航路缺少补给点,除了在英吉利海峡可能遭遇到敌国舰队,他们在路上还要经过三段危险的航程。第一段在几内亚湾附近,他们只能在很狭窄的“小航道”上行驶。一旦偏离航道,要么被洋流卷进危险的几内亚湾,要么被冲到美洲海岸。第二段在好望角,经常有商船撞碎在好望角的礁石上。第三段是绕过好望角沿咆哮西风带的航程段,也经常病死人。其中第三段航程随着毛里求斯基地的建立,现在情况好了一些。好望角还要等等,南非殖民地建立后会有些好转。几内亚湾则是葡萄牙人的地盘,暂时还无解。 从阿姆斯特丹出发时的整船人在海路死上一半并不罕见。到巴达维亚也只是噩梦的开始,通过海上淘汰的人在抵达亚洲短短时间后又会染上各种热带病,再死掉一批。如果倒霉被派到香料群岛服役,那真是九死一生。 缺乏监督机制,死亡率又高,东印度公司所有人都是在用生命为赌注换取成功的机会。每个贸易主管,每个东印度委员都会想法在公司的商船上夹带个人的生意商品。以公司的生意为代价,谋取个人财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阿姆斯特丹派过来的巡视官回去报告说,“对于为整个大家族争取高官厚禄,他们有无法控制的野心和无法阻止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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